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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 上海宝山:司法指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治理

转自:浦江天平 2025-10-25 16:33:15

上海宝山:司法指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治理

10月22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案件审判白皮书》,并通报5件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纠纷典型案例。

白皮书系统总结了2016年1月至2025年7月该院审结的涉村民委员会、涉农村集体全资企业及涉经济合作社三类案件的经验成果,聚焦组织治理、民主决策、财产管理、土地利用四个领域突出问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治理提供全面的司法指引。

白皮书指出,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案件的类型高度集中于合同纠纷,其中,土地租赁、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占据前三位。诉讼标的额则呈现分化特点,涉村委会案件以100万元以下中小标的为主,涉农村集体全资企业案件则出现超1000万元大额标的,表明在工程建设和土地经营等领域涉诉资金体量往往较大,风险不容忽视。在超过三分之二的案件中,村委会及相关主体以被告身份出现,提示其在日常运营中的风险防控和应诉能力亟待加强。对此,白皮书提出规范建立健全内部议事规则和治理机制,加快农村集体所属企业向现代公司治理模式转变,重视合同签署程序的合法性与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处置重大事项时应严格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建议。

此外,本次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5件典型案例,涵盖借款、承包经营、土地租赁及健康权等纠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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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人民法院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

记者:王英鸽

通讯员:胡明冬、陆艺楷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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