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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2025年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承接单位的公示

转自:上海知产发展 2025-10-31 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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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承接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沪知局办〔2025〕22号文),经过答辩、评审等环节,拟认定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微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和上海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为2025年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如对公示的单位有异议,请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联系。

联 系 人:杨聆韵

联系电话:23110855   

传真:50723902

电子邮箱:lyyang@zscqj.shanghai.gov.cn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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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刘雅文
审校:石磊
审核:聂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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