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的上海,寒风瑟瑟,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谢玲的办公桌上,保温杯氤氲着热气,电话那头,带着重庆口音的欢喜,让她握着听筒的手都暖了几分。

来电话的是当事人秦大爷,十一来上海旅游时被街头巷尾生意火爆的奶茶店晃花了眼。
“咱重庆老家要是也能开一家,包火的!”
老爷子揣着主意回了家,在推广平台上看到了“Y”品牌奶茶加盟招商广告,“独家代理”“月入十万”一下子就让他动了心。几经联系,老爷子第二次来到了上海,听了场唾沫横飞的招商宣讲,为了占取“独家”先机,当场支付了加盟费6万余元,攥着本宣传手册兴冲冲回家筹备开店。
可热乎劲还没过,立马一盆冷水当头泼来——儿子在网上一搜,这家公司光诉讼就有十几条,相关品牌的商标也不在公司名下,不少加盟商吐槽“血本无归”。秦大爷看着宣传册上“著名商标”的烫金字,愈发觉得刺眼。他反应过来后赶忙联系品牌方退款,但品牌方业务员却表示:“合同都签了,加盟运营资料也给了,这哪有退钱的道理?”
从此,秦大爷踏上了重庆、上海的维权“双城记”。“失踪”的被告让老爷子急坏了,第一次见到谢玲时,他往调解室一坐就红了眼:“天底下还有说理的地方吗,他们这就是欺诈,骗老百姓的血汗钱!那钱可是我老伴的退休金,我怎么向她交代啊……”
谢玲递过纸巾,听他念叨着前因后果。《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她早已烂熟于心——被特许人在“冷静期”内享有单方解除权,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特许人,以缓冲被特许人的投资冲动。秦大爷从付款到申请退款仅隔一周时间,既没有开店,也没有使用任何经营资源。
“这钱,该退。”可难就难在,被告公司注册地址形同虚设,寄去的材料全被退回,简直像家“影子公司”。
“绝不能让老爷子‘竹篮打水一场空’”“有没有办法找到当时的业务员”“当事人协查系统中还有没有别的公司地址和联络电话”……谢玲不断借助上海数字法院“数助办案”模块检索,并在原告现有证据材料中一遍一遍“寻宝”,终于在被告的另一起合同纠纷笔录里,找到了一名离职员工的电话,顺藤摸瓜联系上了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余老板。
在告知案件基本情况后,余老板表示知晓此事,但是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业务已经停滞,没有钱退给秦大爷。“他要诉就诉吧,反正公司没钱”。这话让刚看到希望的谢玲心里一沉。
面对秦大爷每天一个电话的期盼,谢玲总觉得还能再做点什么。她从工商信息中查到,被告公司包括余老板在内的两名股东均未出资到位。
“没钱?您股东出资到位了吗?”谢玲再次打通了电话,语气陡然严肃,“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风险。您名下的房产,够不够抵?”这话像尖针戳破了余老板的侥幸心理。
不久后,秦大爷收到了全额退款。
腊八那天,秦大爷第四次来到上海,怀里揣着撤诉申请和家乡一兜油亮亮的蜜薯:“小谢法官,你看我现在算不算半个‘法律专家’?以后投资先查资质、看商标注册,再也不上当了!”

谢玲笑着收下了撤诉申请,给老爷子递上一本特许经营普法手册:“大爷,这才是您该带的‘法宝’。”
谢玲所在的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平均每年受理各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120余件,像秦大爷这样被“话术”套住的不在少数。如今,依托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法院探索建立“特许经营活动协同监管及风险预警”社会治理应用场景,实时发现、收集相关违规线索,把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加盟公司揪出来,并与相关行政部门互联互通,协同开展纠纷源头化解,净化商业特许市场。
调解室里的暖气裹着蜜薯的甜香,暖得像秦老爷子那句拖长了音的“晓得喽——”老爷子带上他的蜜薯,乐呵呵地回了。这场因冲动引发的纠纷,成了他心里最生动的一堂普法课,而那兜香甜的蜜薯,也成了司法为民最温暖的见证。
来源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综合处
文字:严丹池、鲍涵
摄影:丁心昀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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