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近期将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详见↓
选拔对象和范围
在本市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选拔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推荐途径
(一)单位推荐
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加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规〔2025〕25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在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申报,主要业绩应为在兼职单位或所创办企业取得的业绩。
(二)社会团体推荐
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等级评估有效期内)的学会、协会,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1名专业技术人才或1名高技能人才候选人。
(三)专家推荐
人事关系在本市、仍在职在岗的享受政府特贴人员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经3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本专业领域专家推荐(推荐专家为院士的,可放宽至2名)可申报政府特贴。每个符合条件的专家可推荐1名专业技术人才或1名高技能人才。
推荐程序
(一)对单位推荐的人选,各部门、区组织初评;对社会团体和专家推荐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初评。对通过初评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复评。
(二)通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都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三)通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须在本单位及本部门、区、社会团体所属范围内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后,专业技术人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技能人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0日—5月7日
1.单位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以法人身份登录系统。
2.首次登录的单位须立即维护单位信息。
3.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用单位账户为申报人个人设立账号。
4.申报人以个人身份登录自助经办系统,填写完整申报信息后提交给单位。
5.单位登录自助经办系统,对材料审核无误后,打印申报表,单位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二)材料报送时间
各部门、区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26日,社会团体和专家推荐截止到5月12日,届时系统功能将关闭。
高技能人才仍采用线下申报方式,其他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同专业技术人才。相关表格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便民服务”中下载。
历史数据采集
市属及中央在沪单位应通过自助经办系统,动态录入并持续维护本单位历届特贴专家(专业技术人才)信息,保证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