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闵行检察
“李小姐你好,你的简历已查看,麻烦留个常用email,HR稍后和你联系,谢谢。”2025年10月,正忙于求职的李小姐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对方准确叫出她的姓名,看似是企业的常规招聘反馈,放松警惕的李小姐按要求提供了个人邮箱。随后她收到所谓“HR”发来的测评邮件,下载指定APP后一步步陷入刷单返利骗局,最终累计损失4万余元。这起看似寻常的求职诈骗案背后,牵出了一条为上游诈骗分子精准引流的非法短信黑灰产业链。

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程某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需永久删除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就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正规招聘”话术背后的引流黑产
2025年8月,程某在境外加密聊天软件“飞某”的黑产频道中,结识了自称“益”的上游上家。对方发布“零风险,短信代发”的广告,称只需按要求向指定手机号发送招聘话术、索要对方邮箱,就能按条赚取佣金。上家提供包含姓名、手机号、所在城市的求职人员信息“底料”,每发送一条短信结算1.5元,成功获取有效邮箱每条再结算6至7元。
起初程某独自操作,发现收益可观后便辞去工作,转而发展下线扩大规模。2025年9月起,他陆续招募郑某某、侯某某、齐某某(均另案处理)等多名同学,组建短信发送团队。程某向成员开出“发一条短信1元,拿到邮箱额外加4元”的报酬标准,自己从中赚取每条0.5元至3元不等的差价。他专门建立QQ工作群,每日从上游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编辑好统一话术分发给成员,晚间汇总各人报单数据与上家结算,再向下线发放报酬,全流程通过境外软件与线上社交工具闭环运作。

被害人李小姐在收到该类招聘短信并遭遇诈骗后,向派出所报案,由此案发。经查,2025年7月至案发,该团伙累计向不特定公众发送涉诈招聘短信4.3万余条,非法获取大量求职者邮箱账号并全部提供给上游诈骗分子,查证获利10万余元。除已查实的被害人李小姐被骗4万余元外,还有大量求职人群因该团伙的引流行为暴露在诈骗风险之中。
到案后程某承认,自己很早就意识到业务并非正规招聘:正规企业不会通过境外黑产软件对接业务,也不会只索要邮箱却不说明公司名称与岗位信息。团伙成员也均供述,发送短信期间频繁收到运营商、反诈中心的涉诈预警,手机号多次因被举报而停机,还常收到收件人“骗子”“已报警”的回复,但受轻松高额的报酬诱惑,仍持续参与违法活动。
前端引流行为的依法精准定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如何准确认定该团伙行为的性质与危害,成为承办检察官面临的核心问题。该团伙并未直接实施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诈骗行为,仅从事发送短信、收集邮箱的前端操作,但其行为本质是电信网络诈骗链条的“前置引流”环节,为诈骗分子筛选精准目标、创造实施条件。
诈骗罪强调“直接参与骗钱”,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强调“为诈骗打基础”。诈骗罪重点在于行为人直接参与对被害人实施骗钱的行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处罚的是“前端引流行为”。程某发虚假招聘短信,是按发多少条短信来算钱的,不是按骗到多少钱来分成的。程某的行为,是诈骗犯罪的“引流前奏”,还没走到“骗钱”那一步。该团伙面向不特定多数人批量发送涉诈信息,波及范围广、潜在受害人群多,既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也对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造成普遍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检察官认为,程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为上游诈骗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
刑事追责与公益守护的双重防线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程某等人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为诈骗犯罪引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该院随即启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机制,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办理。
案件起诉阶段,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程某提起公诉,同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程某永久删除保存在手机等所有存储介质、聊天记录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彻底消除信息泄露隐患;二是要求程某就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与公益诉讼请求。最终,被告人程某被依法判处刑事处罚,判令其彻底删除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
求职类诈骗引流黑产抓住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凭借精准的个人信息降低被害人戒备,是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刑事公诉+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既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刑事打击,也通过公益诉讼筑牢公共利益保护屏障,全方位斩断黑灰产业链,守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与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