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税小微,我听说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三部门发文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我知道符合条件能够退税,有什么误区需要注意吗?
今天,申税小微用四个案例帮大家梳理了两大常见误区,快来一起了解~
误区一:只要我换房了,就能退个税
正解: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二、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案例1
黄先生2025年1月1日出售一套位于上海的自用住房,2026年2月1日在上海新购住房,是否可以享受该优惠?
答:不能。新购住房时间超出了“售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时间范围,因此无法享受该政策。
案例2
陈女士于2026年1月1日出售了一套位于上海宝山区的房子,并在2026年2月1日新购入一套位于上海徐汇区的自用住房,请问可以享受该政策优惠吗?
答:可以。两套住房位于同一城市范围内,可以享受该政策。
误区二:
卖房交的个税,能够一分不少全退给我
正解:退税的具体金额,需将您新购住房的价格与现住房转让价格进行比较。
如新购住房的价格≥现住房转让价格: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新购住房的价格<现住房转让价格: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案例3
张先生于2026年1月1日出售位于上海的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38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3.8万元;2026年1月下旬在上海新购一套住房,金额为560万元,请问张先生可以退多少个人所得税?(假设以上转让金额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答:根据政策规定,张先生新购住房的金额560万元大于出售原住房转让金额380万元,可以全额退还已缴纳的3.8万元个人所得税。
案例4
吴女士于2026年1月1日出售位于上海的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40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6年1月下旬在上海新购一套住房,金额为350万元,请问吴女士可以退多少个人所得税?(假设以上转让金额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答:根据政策规定,吴女士新购住房的金额350万元小于出售原住房转让金额400万元,可以申请退还3.5万元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350÷400)×4=3.5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

供稿:沈君秋
制作:邵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