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事关民生福祉,紧贴千家万户日常生活,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是最接地气、最普惠民生的领域。
9月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决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深化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消费增长新动能,优化消费发展环境,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美誉度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固化五年实践
服务国家战略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党中央赋予上海的重要战略任务,对于推动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7月,国务院批复上海等城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在过去五年的培育建设阶段,本市聚焦首发经济发展、入境消费便利化、商圈能级提升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首创性改革举措和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持续升级,本市居民消费结构从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

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消费领域首份国家级专项规划——《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消费工作的“任务书”与“路线图”。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城市,肩负着落实国家战略、打造全球消费资源集聚地的重大使命。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本市既需要运用法治方式对过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固化,也亟待通过立法加强制度供给,更好引领消费提质升级、壮大消费增长动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
市人大常委会靠前担当、主动发力,对标国家战略,紧紧围绕强化消费“主引擎”作用,统筹吸纳实践创新成果,通过作出《决定》补齐制度短板、凝聚各方共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功能,为本市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注入法治动能。
深化立法调研
全过程凝聚共识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立法工作,黄莉新主任带队开展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宗明副主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读稿会,开展实地调研,推进立法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商务委、市司法局组成立法专班,联合开展法规起草和调研工作。
为使本市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更好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新要求,本次立法充分听取了供需两端的意见建议。
在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围绕深化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优秀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对消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离境退税消费环境、加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宣传推介等行业最为关心的话题积极建言献策。
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举行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市消保委和特邀志愿者从构建“多元共建”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格局、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方式、开展消费新领域新业态研究评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消费融合发展、优化促消费活动审批流程等角度,就《决定》草案的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建议。
这些来自一线企业和基层消费者的心声,在最终表决通过的《决定》中得到了体现。本次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打通民意收集、吸纳、转化的闭环通道,让立法充分凝聚社会共识、彰显民生温度。
紧扣三大核心
赋能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决定》明确了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职能分工,精准聚焦、精准发力、精准赋能,紧紧扣住“消费”“国际”“中心”三大核心关键词,系统构建适配本市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
聚焦消费提质,夯实内需根基。《决定》围绕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功能,着眼于培育消费新动能、建设消费新载体和优化消费新环境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明确促进文商旅体展消费提质扩容,发展票根经济联动消费模式,组织办好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促进首发经济、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深挖消费潜力,壮大增长动能。明确打造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和国际消费窗口,同时推进存量商业更新,加强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商业设施保护和活化利用,创新消费载体,丰富消费场景。明确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各类促消费活动的审批流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形成“多元共建”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格局。
立足开放赋能,凸显国际属性。《决定》支持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高水平开放平台的独特优势,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畅通国内优质消费品牌对外拓展、国际品牌引进落地双向通道,集聚全球优质商品和服务,增强全球消费资源集聚配置能力。同时,明确扩大入境消费,提升口岸和交通枢纽商业能级,提升各类便利化服务水平,优化免税和离境退税消费环境,聚力建设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目的地,将本市打造为我国入境旅游“第一站”。
强化枢纽辐射,彰显中心定位。《决定》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明确构建辐射国际国内市场、具备全球资源吸引力和时尚潮流引领力的标志性商圈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决定》还规定本市加强与长三角其他省市合作交流,推进区域消费市场共建、消费资源共享,推动标准互认、监管协同、维权联动,进一步释放上海作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枢纽集聚功能,强化对周边区域乃至全国消费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
把脉现实症结
共议提质发展思路
分组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调研和社会现实,围绕供需匹配、郊区消费、夜间经济、银发经济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务实意见。
“当前上海既存在消费不足,也有大量消费需求难以满足,医疗、家政、婴幼儿养育、老年照料领域尤为突出,需要双向发力,更好匹配居民消费需求。”王治平委员建议开展系统性居民消费状况调查,从家庭结构、收入、消费结构等方面摸清真实需求,同时聚焦供给端找准产品服务与群众需求错配点。
李国娟委员提出两方面建议,一是加强品牌经营转型升级指导,走好守正创新的品牌保护之路;二是夜间经济要坚守平民化、市民化底层逻辑,补齐生活烟火气不足的短板,进一步释放夜间经济活力。
林杰委员提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不能只聚焦中心城区,要重视郊区的作用,在整体规划中加大资源向郊区布局,提升郊区消费能级,实现郊区消费繁荣。
田春华委员建议,推动银发经济与AI、现代化深度融合,鼓励专门开发针对老年人的智慧产品,释放老年群体消费潜力。
本次常委会会议在表决通过《决定》的同时,还通过了新修改的《上海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统谋划完善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制度框架,多点发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扩大消费制度供给体系。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扩大内需战略的重大事项报告,打出一套精准有力、务实高效的立法监督组合拳,为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26年第9期
文字:董明非
编辑:臧明华
审核:李国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