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好友突然登门,开口就是一个“稳赚不赔”的机会。经济拮据的程某心动了。可他不知道,这份“好意”背后,是一条精心设计的犯罪链条,而他也正一步步走向被告席。
2024年,万某主动找上程某,说可介绍赚快钱的兼职。程某细问得知,所谓兼职,是让他当“刷手”:用本人或控制的支付宝,绑定万某等人提供的淘宝账号,填虚假收货信息,购买指定链接商品,制造虚假交易。随后,其他成员用虚假订单申请退货退款,再向保险公司理赔,并提交虚假运单号。运费险理赔金到账后,程某可留8%至10%提成,其余转至万某指定账户。

明知有问题,但抱着侥幸心理,程某还是答应了。2024年9月至10月,他按此操作,累计诈骗保险金额9万余元。他以为找到“赚快钱”门路,却不知已踏入犯罪泥潭。
2025年4月,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并积极退赔违法所得。案件审理阶段,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黄骅律师担任辩护人。黄律师仔细阅卷、依法会见并核实案情。程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愿意认罪认罚。法庭上,黄律师从程某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有退赃表现等角度提出从轻处罚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以保险诈骗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场“好友”介绍的快钱梦,最终换来刑事判决。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骅:现在不少网络商家为了增加订单,都会推出退货运费险服务。万一买家需要退货,该保险就能承担退货运费,相当于给买家消费吃了定心丸。然而,这笔小小的运费竟成了某些人眼中的“肥羊”。本案中的程某等人便是利用了这种规则上的漏洞,骗取了保险公司的运费险赔偿。此类犯罪看似“薅羊毛”,实则严重侵蚀电商生态根基,虚增交易成本,损失最终还是会转嫁给所有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参与类似骗局。对于这类利用规则漏洞实施诈骗、破坏诚信交易环境的行为,司法机关必将依法严惩,坚决维护电商业态的健康发展秩序。
记者 / 邹嘉
编辑 / 李伽钵
图片 / 网络
资料 / 区法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