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围绕黄浦江“伦蒂诺号”游艇火灾事故进行了调查。
记者发现,“伦蒂诺号”游艇经营项目包括求婚、生日、团建和轰趴等,这些也是黄浦江上多数游艇的主营业务。然而,上海市交通委和海事局等主管部门反馈,“伦蒂诺号”游艇没有取得经营载客资质。
记者多方了解证实,黄浦江游艇揽客一直处在“灰色地带”。根据规定,游艇不能对外从事经营载客行为,只能对自己的俱乐部内部会员开放。而在2015年年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也曾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游艇从事非法营运性载客。
记者还发现,这些实际从事着经营载客的游艇,存在违规使用明火、超员载客等情况,埋下安全隐患。
黄浦江游艇禁止揽客经营?
打开“大众点评”搜索“游艇”,就能找到多家游艇俱乐部,经营包括夜游浦江、私人聚会、“轰趴”等项目在内的各类娱乐和餐饮服务。
实际上,根据《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和《上海海事局游艇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游艇不得从事载客、载货等经营性活动,只能对自己的俱乐部内部会员开放。
上海市交通委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游艇的确不允许有经营性载客行为,“游艇是用于私人娱乐目的船只,载客的话只能是客船。”
事实上,包括这次发生火灾的“伦蒂诺号”游艇在内,黄浦江上的游艇大多都存在运营性载客行为。就在上个星期,市民李瑞通过大众点评购买了某游艇会推出的“10人豪华游艇上午晚宴”套餐,与家人一起在游艇上庆祝儿子的生日。“我们不是游艇俱乐部会员,付钱后就能上艇了。”
记者发现,入驻“大众点评”的游艇俱乐部,基本都以团购套餐的形式对外销售。记者查阅了多家俱乐部的产品详情页面,对于消费者是否要先成为俱乐部会员均无要求。电话咨询几家俱乐部客服,都得到了类似“无须加会员,可直接购买游艇服务”的答复。
“可以说,上海目前没有一家游艇公司或俱乐部,具备在黄浦江上从事客运的营运资质。”一名不愿具名的船舶管理人员说。
“这几年,其实行业人员也在呼吁和推动游艇经营规范化。”上海一家游艇俱乐部负责人认为,从促进旅游发展的角度,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应该得到鼓励。“如果政策上能亮绿灯,不仅能推动游艇经济的发展,也能促进管理更加透明、规范。”
一位游艇经济观察人士告诉记者,国家规定并没有禁止将游艇租赁给他人使用,一些地区为支持游艇经济发展,出台了游艇租赁服务的相关规定。
记者查询发现,厦门市于2019年12月3日发布的《厦门市经营性海上休闲船舶备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游艇,帆船和摩托艇都属于可经营的休闲船艇”,明确了游艇从事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上海发展游艇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如何让游艇经营行为走出灰色地带,促进游艇业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使力。”上述观察人士说。
违规用火、超员载客存隐患
记者注意到,“伦蒂诺号”游艇火灾发生后,有网友猜测,火灾是否因游艇上的明火使用不当导致。据了解,目前未发现“伦蒂诺号”游艇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的情况。
一位负责船舶管理的民警告诉记者,对于黄浦江上游艇,他们明确要求禁止使用明火。“游艇和民船不一样,没有明确分隔的作业区和生活区,加之部分游艇的建造材料可燃性极强,如在艇上使用明火,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海事部门也表示,依据《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游艇上一般不允许设置明火炉灶。
记者调查发现,实际运营中,部分游艇俱乐部的餐饮套餐中包含火锅,使用酒精灯加热;还有一些自助餐形式的游艇晚宴,也会用酒精灯加热给餐食保温。
游艇商家页面截图
在“大众点评”的消费者评论区,有顾客晒出在一艘黄浦江游艇上举办招待晚宴的照片,清晰可见部分餐盘的下方放着酒精灯,且正处于燃烧状态。记者致电该游艇俱乐部,咨询在艇上使用明火是否违反消防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工作人员答复称:“上海的游艇俱乐部很安全,不会像个人游艇疏忽管理。”
此外记者还发现,在游艇限载10人的情况下,个别游艇俱乐部会根据顾客要求,超员载客。调查过程中,一家俱乐部工作人员应承了记者提出的“想多带几个朋友上艇”的要求,叮嘱记者,“你们不要同时出现在甲板上,别让海事(部门)看见你们就可以了”。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减少游艇安全隐患,保障城市水域安全。
“总体来看,游艇业处在发展前中期,未来有很大的想象空间。”观察人士表示,在发展过程中,游艇业主和运营方需要加强自身管理,自觉遵守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