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会奇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从简历看,王会奇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此次履新前,他任本溪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上观新闻梳理发现,王会奇至少曾有两次指挥抓捕嫌犯的经历被公开报道。
2016年,时任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的王会奇,作为抚顺"4·21"持枪杀人案专案组的指挥员之一,坚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应对,在指挥和协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因此,辽宁省人民政府给予王会奇等5名同志记功奖励。
当年4月21日6时,抚顺市新宾县苇子峪镇富家村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赵某用猎枪将同村村民姜某某杀死后潜逃。广大参战民警和武警官兵克服山区夜间温度低、野外环境恶劣等困难,于4月26日13时30分,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
同年12月13日至14日,抚顺市连续发生7起劫案,1名被害人身亡。有媒体报道称,14日夜,王会奇披上防弹衣带领百余名刑警搜山。15日,“抚顺劫案”中最后一名劫匪落网。
王会奇,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辽宁清原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函授部,公安管理专业)
1981.07-1983.07 抚顺市第二纺织厂、涤纶厂工人
1983.07-1992.01 抚顺市公安局露天公安分局侦察员、办事员、科员
1992.01-1994.08 抚顺市公安局文保处秘书科副科长
1994.08-1996.03 抚顺市公安局二处刑侦科科长
1996.03-2002.02 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995.03-1996.08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函授部公安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2002.02-2005.10 抚顺市公安局石丰分局局长
2005.10-2006.11 抚顺市望花区副区长、市公安局望花分局局长
2006.11-2012.01 抚顺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01-2014.01 抚顺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2014.01-2014.06 抚顺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纪委书记(正处级)
2014.06-2015.11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副局长(正处级)
2015.11-2017.11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副厅级)
2017.11-2021.9 本溪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