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内地男子的3被告宣判!香港法官斥“罪行丑陋不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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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21:28:36

据香港媒体10月28日报道,去年10月《禁蒙面法》正式在香港实施,当晚2名男子遭到大批暴徒“私刑”打伤,有2男1女此前承认伤人。香港区域法院现做出裁判,3名被告将分别入狱48个月和15个月。

据报道,去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当晚,香港多区有人群聚集,一名内地游客及一名被误认为是警察的香港男子,分别因被指欲拍照及清理路障,而惨遭街头暴徒“私了”打伤。3名被告分别为无业男子罗伟华(57岁)、售货员黄绮婷(23岁)、埃及藉建筑工人Soliman Ahmed Fawzi Elsayed(36岁)。

香港区域法院(资料图)

罗承认两项蓄意使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指他于去年10月5日及6日,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一带,非法及恶意伤害男子X及男子Y。黄及Soliman则承认一项伤人罪,指2人于去年10月5日,在同一地点伤害男子X。

法官郭启安判刑时称,案发时,香港正处于复杂的政治局面。虽然本案涉政治背景,法庭只会解决法律争议,不会处理政治争议,但随着暴力升级及失控,法庭有责任维护法律和正义。事发时,示威者已变得暴力及失控,在九龙最繁忙的地方堵路,阻塞交通,内地人或警察即使只是路过也会遭到袭击。

法官表示,虽然主犯罗伟华在求情阶段强调,他因看到事主X手持砖头,认为X会用砖头伤人才犯案。但无论是案件事实、还是监控视频片段均没有拍到X以砖伤人。退一步来说,就算X事实上打算施袭,罗亦无任何报复性的基础。

法官称,作为主要施袭者的罗,虽导致两名受害人身体受伤害,但他们的伤势并非最严重,亦已痊愈,没有留下后遗症,加上罗所使用的武器并非刀剑枪械,以4年9个月监禁作为两项蓄意使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的量刑起点,认罪及赔偿获扣减部分刑期,终判囚48个月。

至于同案其余两人,法官形容他们罪行丑陋、不能被容忍,虽然两人仅推跌及绊倒事主,参与程度较低,但不能改变他们共同袭击街上无辜人士的事实,遂采取24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扣除部分刑期后,判实时监禁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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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编:张武 本文作者:环球时报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笪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