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则罚款,重则扣车?上海人大代表:老年代步车整治不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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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4 11:40:20

近些年,市面上出现一种新型小型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由于价格低廉,这种被称为“老年代步车”的产品,满足不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短途出行的需求。不过,由于部分不法商家的违规炒作,近年市场上又相继出现一些超速、超长、超高、安全性能差的超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给城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市人大代表张金秀发现,路面上很多超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驾驶者都不是老年人,他们在道路上大行其道,违法驾驶、非法载客、非法运营。由于这些违规超标车辆,都挂有“老年代步车”字样,相关部门对于这些产品的属性也缺乏明确定位,因而在整治文件中直接使用“老年代步车”的说法,并实施一刀切的管理方法。“结果,只要是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论是李逵还是李鬼,一律按照李鬼处理,轻则罚款,重则扣车。”张金秀说。

 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前,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将于今年3月20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下称“条例”)也提出,本市为老年人交通出行、就医、办事等提供便利。

“解决老年人出行的‘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张金秀表示,目前,不少养老服务设施、场所、机构的人工窗口、线下渠道,都不在老年人居家附近。在公共交通不能覆盖的区域,如老家人住所周边的菜场、超市、社区医院、公园,以及从家到公共交通站点,从地铁站回家等“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老年人也都无法便捷到达。“公共交通设施的优化完善,虽有助于解决老年人的出行难题,却也只是解决了出行的‘中梗阻’问题”。

残疾人由残联管理,提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供残疾人出行使用。张金秀认为,对于老年人的出行代步工具,应该由民政部门牵头主导,在充分听取老年人和老年组织意见的同时,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协作,形成合力,对于“老年代步车”进行深入调研,做好合法老年代步车的属性定位、驾驶者年龄的定位、车辆用途的定位,以及车辆生产、销售、管理的定位等。

张金秀建议,在产品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际现状下,借鉴《共享电单车系列团体标准》,制定《老年代步车团体标准》;在无产品目录、无法解决牌照的实际现状下,借鉴2014年3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后的临时措施,允许未纳入产品目录,不能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凭证。凭借临时通行证3年内可以上道路行驶,需遵守有关非机动车道路管理办法,为合法的老年代步车提供临时通行凭证。

张金秀还指出,相关主管部门在开展“老年代步车”整治工作时,应精准施政,疏堵结合,区别于违规超标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带来的种种道路交通问题,让真正合法的老年代步车能够上路。

栏目主编:张骏 本文作者:曹飞 文字编辑:曹飞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概念图 图片编辑: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