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部门联合发文规定:新任司法所长必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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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 16:49:28

去年年底,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简称《意见》),今天(2月25日),上海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所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确定了28项具体任务及完成时间节点。

为把司法所打造成为新时代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使法治成为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筑牢础,《意见》从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优化管理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进行部署。《意见》中要求,司法所编制不少于4名,可以根据常住人口、面积以及人员配备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编制,并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2年内配备到位;新提任司法所长、副所长应当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意见》也对司法所业务用房和工作经费进行了保障:明确司法所用房面积应当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执行;明确司法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实现全额保障。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刘雪妍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苏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