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明确,从5月1日起,非机动车也要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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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16:52:00

机动车按规定礼让“斑马线”行人的氛围日渐浓郁,特别是在上海中心城区,守法礼让渐成自觉。然而,非机动车还没有这种“自觉”——在斑马线前与行人抢道、鸣笛催促行人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酿成不少事故。

从今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明确非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特别规定,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肉包铁”是对骑电动自行车的形象描述,这意味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乘人将直接面对伤害。如果能佩戴好头盔,从自身出发预防伤害,将能显著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死伤率。对此,《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头盔,同时还明确,非机动车骑行人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通过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非机动车让左转弯非机动车先行。

 条例还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受到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其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年内有不按交通信号指示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十次以上;

 (二)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越江桥隧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区域三次以上;

 (三)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三次以上;

 (四)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非机动车号牌;

 (五)一年内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累积达到五次以上。 

 同时,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交通安全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义务,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一年内被处以三次以上数额较大罚款,将其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臻说,公安机关将以《条例》规定为抓手,重点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等易致祸违法行为,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等《条例》新规定的违法行为,通过“严执法”来“除隐患”。此外,在现场执法的基础上,公安机关还将创新管理手段,通过“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查处快递、外卖非机动车相关交通违法,加强对重点非机动车的执法管理。另一方面,坚持人性化执法,体现城市温度。根据“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非机动车因信号灯故障、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等特殊情况造成的交通违法,以及守法记录良好、首次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容错机制,从轻或免于处罚。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新华社 资料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