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公开通报后,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批示,市县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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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12:30:48

4月16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机动车拆解行业监管缺失、环境污染严重”典型案例后,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王清宪分别作出批示。滁州市、凤阳县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举一反三,严查立改。

凤阳县刘府镇是全国报废机动车集散地之一,机动车拆解是该镇的传统产业。4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省当天就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凤阳县机动车拆解行业环境污染严重。结合前期摸排掌握的问题线索,督察组随即前往现场开展督察。督察发现,刘府镇机动车拆解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长期未得到整治,相关地方和部门监管缺失。通报指出当地存在“督察转办信访件查处不彻底”“非法机动车拆解点环境污染严重”“非法拆解问题始终整而不治”3类问题。

全面部署、严查立改,滁州市、凤阳县分别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凤阳县积极认领问题、全面剖析、深刻反思,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全力以赴推进。

就通报指出的3类问题,该县逐项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针对“督察转办信访件查处不彻底”问题,整改标准是消除环境污染,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生产。整改措施有含油废钢入库;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清理电缆及窨井内油沙油泥;按照规范要求处理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整改时限是2021年4月底。

针对“非法机动车拆解点环境污染严重”问题,整改标准是彻底取缔非法机动车拆解点,最大限度消除非法拆解点环境污染。整改措施有依法取缔非法机动车拆解点,由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进行处置,不惜一切代价将问题整改到位;依法依规处置拆解过程中被机油污染的地表水、土壤、砂石等危险废物;在全面整改的同时,严肃追责问责等。整改时限是2021年6月底。

针对“非法拆解问题始终整而不治”问题,整改标准是规范合法企业,取缔非法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改措施有对非法机动车拆解点取缔后要宣传好、教育好、引导好,坚决防止反弹;组建一支专项联合执法队伍,以刘府镇为中心,覆盖全县所有区域,相关部门仍要继续对机动车拆解依法依规监管,规范合法企业,杜绝非法企业死灰复燃。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

4月8日以来的整治行动中,凤阳县通过无线广播、巡逻车等,走村入户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组织2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清理;在主要干道设置临时卡点18个,禁止报废机动车外流转移,共摸排非法报废机动车拆解点159家,已于4月11日全部清理完毕;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相关地块土壤取样检测;已累计出动1425人次,累计清理各类废铁废钢、污土废渣等1.1万余吨,已全部转运并规范处置等。

看着“家门口”的环境变化,刘府镇陈圩村村民李吉前深有感触。“通过整治,现在路两边无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点都停业了,道路畅通了,街道干净整洁了。”李吉前说,发展经济不能把环境给破坏了,毕竟这儿是老百姓长期生活的家园。

“散乱污的回收拆解点对环境影响很大,必须要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凤阳县西泉镇居民蒋玉刘建议,要按照高标准进行环保治理,环境好了才谈得上发展。

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滁州市近日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打击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行为”“严查环境污染”“严格达标验收”“严肃追责问责”6项整治任务。

滁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把抓好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查立改,督促凤阳县对报废机动车拆解点按期整改,全面检测,确保达标销号;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清理、全面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拆解窝点,大力整治行业乱象,切实规范资质认定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运行、健康有序发展。

栏目主编:顾万全 本文作者:安徽日报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苏唯